非煤礦山由露天轉地下帶來一些特殊的安全隱患,表現為:
1.露天邊坡內礦體回收的安全隱患。有的露天坑深達百米或超過百米,為了回收邊坡內礦體,要從不同的標高向礦體開掘平巷,以便回收殘留在邊坡內的礦量。但上部一旦開采形成空區(qū),造成圍巖崩落,下部各不同標高的平巷就處于不安全的環(huán)境中。
2.露天坑上口面積可能達數萬乃至數十萬平方米,暴雨時直接灌入地下采場,將造成大的洪水隱患。如淶源支家莊鐵礦上口面積達20萬平方米,假若每平方米小時暴雨為30毫米,則小時暴雨達6,000立方米,如果有一半灌入地下采場,井下需設日排水量為7.2萬噸的泵站。建設這樣規(guī)模的泵站,其投資將達千萬元以上(包括裝機總容量為5000kw以上的水泵站及其相應變配電設施,上萬立方米的水倉及排水管道和相應的井筒斷面增大等)。
3.由于露天開采已形成大深坑,其下部轉入地下開采時的錯動角要減。村e動范圍加大)。根據資料⑸,上部用露天,下部用崩落法開采時,其巖石移動角比完全用地下法開采時小10°左右,因此在布置豎井或工業(yè)廠區(qū)時,要特別注意。
開拓系統的安全隱患
非煤礦山通常有八大系統:提升、運輸、通風、排水、供電、壓氣、供水、充填(有充填工藝時)。對這八大系統的安全隱患應逐項結合礦山實際予以檢查。重點放在提升、通風、排水、供電這四大系統。
1.提升:提升要保證兩個安全出口,在兩個安全出口內均應有合乎安全規(guī)程的人行梯子。對罐籠提升要從提升機、電機、電控、鋼繩、斷繩保險裝置到安全門、搖臺等逐項檢查,以確定是否達到了安全規(guī)程要求的標準。
2.通風:按照最低風速的要求,檢查井下各作業(yè)面。要確保井下人員在計劃作業(yè)的位置有合乎規(guī)程要求的空氣質量和風速。在采用多級機站和10分鐘內達到主扇反風要求⑹這兩個有矛盾的問題上,要首先考慮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
3.排水:當暴雨時水量過大,或無確切水文資料時,應在井下設防水門,確保不淹井。
4.供電:當礦山不能確保有兩個電源時,應有遇緊急停電時,人員撤出井下的預案。
開采工藝中的安全隱患
開采工藝包括掘進和采礦的全部工藝,應逐項分析各工序可能發(fā)生的隱患。
掘進過程中關鍵要防止爆破事故和冒頂事故,應優(yōu)先選用非電導爆管起爆系統和噴錨網支護,盡量不用導火線——火雷管起爆和木支護。
對房柱法開采的礦山,要根據礦巖條件檢查礦房、礦柱尺寸是否保證作業(yè)安全;對空場法開采的礦山要根據具體條件研究空區(qū)處理方法,切不要對空區(qū)漠然視之,要研究對空區(qū)進行充填、崩落、或封閉的方案,以免形成地壓危害;對各類不同方法,研究不同工藝可能造成的安全隱患。
職工素質和安全管理上的隱患
首先要考核礦長的安全意識和處理安全事故的能力及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的預案。對關鍵工種作業(yè)人員如提升機司機、爆破工、支護工要考核其實際能力,而不能單憑工種考試證書。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非煤礦山的安全工作應著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重新制訂全國統一的非煤礦山安全規(guī)程。該規(guī)程應對全國大中小型非煤礦山均能起到法規(guī)約束作用。
2.分期分批對非煤礦山進行安全評價工作,使礦山迅速步入安全生產軌道。
3.對非煤礦山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進行資質考核,并建立正規(guī)培訓制度。
4.對關鍵工種進行考核和培訓,不達標準,不準上崗。
5.下決心對沒有達到安全標準的礦山進行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