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置換特性及要求
間接置換法使用的惰性氣體是氮氣。間接置換法的優(yōu)點是安全可靠,缺點是費用昂貴、順序繁多,用氣量大時很難供應,故一般很少采用。
直接置換法操作方便、迅速,在新建管道與原有燃氣管道連通后,即可利用JBB001置換特性燃氣的工作壓力直接排放管內空氣,當置換到管道內燃氣含量達到合格標準(取及要求樣合格)后,即可正式投產使用。
用燃氣置換空氣時,其最高置換壓力不超過4.9×10⁴Pa。一般情況下,中壓管道置換采用(0.98~1.96)x10⁴Pa的壓力;低壓管道置換采用原低壓管道的工作壓力。置換管段末端取氣樣化驗分析,當含氧量不大于2%,通氣置換為合格。
二、管道竣工驗收要求
(一)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條件
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條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
(3)工程資料齊全。
(4)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證書。
(5)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自檢結果予以確認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6)工程施工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檢驗記錄完整。
(二)整體竣工資料管理
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應與工程建設過程同步,工程完工后應及時做好整理和移交工作。整體工程竣工資料宜包括下列內容。
1.工程依據文件
(1)工程項目建議書、申請報告及審批文件、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文件、施工圖和其他建設文件。
(2)工程項目建設合同文件、招投標文件、設計變更通知單、工程量清單等。
(3)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質量監(jiān)督注冊文件、報建審核書、報建圖、竣工測量驗收合格證、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交工技術文件
(1)施工資質證書。
(2)圖樣會審記錄、技術交底記錄、工程變更單(圖)、施工組織設計等。
(3)開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工程保證書等。
(4)重大質量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5)材料、設備、儀表等的出廠的合格證明、材質書或檢驗報告。
(6)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焊接記錄、管道吹掃記錄、強度和嚴密性試驗記錄、閥門試驗記錄、電氣儀表工程的安裝調試記錄等。
(7)竣工圖樣:竣工圖應反映隱蔽工程、實際安裝定位、設計中未包含的項目、燃氣管道與其他市政設施特殊處理的位置等?⒐D的測量中,管道、設備的平面測量誤差應小于±10cm。
三、置換前燃氣裝置的設置要求
(一)調壓裝置設置要求
調壓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自然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許可時,宜設置在露天環(huán)境中,但應設置圍墻、護欄或車擋。
(2)設置在地上單獨的調壓箱(懸掛式)內時,對居民和商業(yè)用戶燃氣進口壓力不應大于0.4MPa;對工業(yè)用戶(包括鍋爐房)燃氣進口壓力不應大于0.8MPa。
(3)設置在地上單獨的調壓柜(落地式)內時,對居民、商業(yè)用戶和工業(yè)用戶(包括鍋爐房)燃氣進口壓力不宜大于1.6MPa。
(4)當受到地上條件限制,且調壓裝置進口壓力不大于0.4MPa時,可設置在地下單獨的建筑物內或地下單獨的箱體內。
(5)液化石油氣和相對密度大于0.75的燃氣調壓裝置不得設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內和地下單獨的箱體內。
(二)調壓箱(懸掛式)設置要求
調壓箱的箱底距地坪的高度宜為1.0~1.2m,可安裝在用氣建筑物的外墻壁上或懸掛于專用的支架上;當安裝在用氣建筑物的外墻上時,調壓器進出口管徑不宜大于DN50mm。調壓箱到建筑物的門、窗或其他通向室內的孔槽的水平凈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調壓器進口燃氣壓力不大于0.4MPa時,不應小于1.5m。
(2)當調壓器進口燃氣壓力大于0.4MPa時,不應小于3.0m。
調壓箱不應安裝在建筑物的窗下和陽臺下的墻上,不應安裝在室內通風機進風口所在的墻上。安裝調壓箱的墻體應為永久性的實體墻,其建筑物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調壓箱上應有自然通風孔。
(三)調壓柜(落地式)設置要求
調壓柜應單獨設置在牢固的基礎上,柜底距地坪高度宜為0.3m,距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水平凈距應符合表9-1的規(guī)定。
(2)當建筑物(含重要公共建筑)的某外墻為無門、窗洞口的實體墻,且建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時,燃氣進口壓力級別為中壓A或中壓B的調壓柜一側或兩側(非平行),可貼靠上述外墻設置。
(3)當達不到上表凈距要求時,采取有效措施,可適當縮小凈距。
體積大于1.5m3的調壓柜應有爆炸泄壓口,爆炸泄壓口不應小于上蓋或最大柜壁面積的50%(以較大者為準);爆炸泄壓口宜設在上蓋上;通風口面積可包括在計算爆炸泄壓口面積內。
調壓柜上應有自然通風口,當燃氣相對密度大于0.75時,應在柜體上、下各設1%柜底面積的通風口;調壓柜四周應設護欄。當燃氣相對密度不大于0.75時,可僅在柜體上部設4%柜底面積的通風口;調壓柜四周宜設護欄。
(四)地下調壓箱設置要求
地下調壓箱不宜設置在城鎮(zhèn)道路下,距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水平凈距應符合表3-1的規(guī)定。
地下調壓箱上應有自然通風口,當燃氣相對密度大于0.75時,應在柜體上、下各設1%柜底面積的通風口。當燃氣相對密度不大于0.75時,可僅在柜體上部設4%柜底面積的通風口;調壓柜四周宜設護欄。
安裝地下調壓箱的位置應能滿足調壓器安全裝置的安裝要求。地下調壓箱設計應方便檢修。地下調壓箱應有防腐保護。
(五)單獨用戶的專用調壓裝置設置要求
當商業(yè)用戶調壓裝置進口壓力不大于0.4MPa,或工業(yè)用戶(包括鍋爐)調壓裝置進口壓力不大于0.8MPa時,可設置在用氣建筑物專用單層毗連建筑物內,該建筑物與相鄰建筑應用無門窗和洞口的防火墻隔開,與其他建筑物、構筑物水平凈距應符合表3-1的規(guī)定。該建筑物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并應具有輕型結構屋頂爆炸泄壓口及向外開啟的門窗。地面應采用撞擊時不會產生火花的材料。室內通風換氣次數每小時不應少于2次。室內電器、照明裝置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GB50058—2014《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當調壓裝置進口壓力不大于0.2MPa時,可設置在公共建筑的頂層房間內,房間應靠建筑外墻,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房間的上面或與其貼鄰,房間內應設有連續(xù)通風裝置,并能保證通風換氣次數每小時不少于3次。房間內應設置燃氣濃度檢測監(jiān)控儀表及聲、光報警裝置。該裝置應與通風設施和緊急切斷閥連鎖,并將信號引入該建筑物監(jiān)控室。
調壓裝置應設有超壓自動切斷保護裝置。室外進口管道應設有閥門,并能在地面操作。調壓裝置和燃氣管道應采用鋼管焊接和法蘭連接。
當調壓裝置進口壓力不大于0.4MPa,且調壓器進出口管徑不大于DN100mm時,可設置在用氣建筑物的平屋頂上,并且應在屋頂承重結構受力允許的條件下,且該建筑物耐火等級也不應低于二級。建筑物應有通向屋頂的樓梯。調壓箱、柜(或露天調壓裝置)與建筑物煙囪的水平凈距不應小于5m。
當調壓裝置進口壓力不大于0.4MPa時,可設置在生產車間、鍋爐房和其他工業(yè)生產用氣房間內,或當調壓裝置進口壓力不大于0.8MPa時,可設置在獨立、單層建筑的生產車間或鍋爐房內,并且調壓器進出口管徑不應大于DN80mm,調壓裝置宜設不燃燒體護欄。調壓裝置除在室內設進口閥門外,還應在室外引入管上設置閥門。
另外,當調壓器進出口管徑大于DN80mm時,應將調壓裝置設置在用氣建筑物的專用單層房間內。
(六)調壓器的選擇要求
調壓器應能滿足進口燃氣的最高、最低壓力的要求;調壓器的壓力差,應根據調壓器前燃氣管道的最低設計壓力與調壓器后燃氣管道的設計壓力的差值確定;調壓器的計算流量,應按該調壓器所承擔的管網小時最大輸送量的1.2倍確定。
(七)調壓站柜箱的工藝設計要求
(1)連接未成環(huán)低壓管網的區(qū)域調壓站和供連續(xù)生產使用的用戶調壓裝置宜設置備用調壓器,其他情況下的調壓器可不設備用。
調壓器的燃氣進、出口管道之間應設旁通管,用戶調壓箱(懸掛式)可不設旁通管。
(2)高壓和次高壓燃氣調壓站室外進、出口管道上必須設置閥門。中壓燃氣調壓站室外進口管道上應設置閥門。
(3)調壓站室外進、出口管道上閥門距調壓站的距離要求如下:
①當為地上單獨建筑時,不宜小于10m,當為毗連建筑物時,不宜小于5m;
②當為調壓柜時,不宜小于5m;
③當為露天調壓裝置時,不宜小于10m;
④當通向調壓站的支管閥門距調壓站小于100m時,室外支管閥門與調壓站進口閥門可合為一個。
(4)在調壓器燃氣入口處應安裝過濾器。調壓站內調壓器及過濾器前后均應設置指示式壓力表,調壓器后應設置自動記錄式壓力儀表。
(5)在調壓器燃氣入口(或出口)處,應設防止燃氣出口壓力過高的安全保護裝置(當調壓器本身帶有安全保護裝置時可不設)。
(6)調壓器的安全保護裝置宜選用人工復位型。安全保護(放散或切斷)裝置必須設定啟動壓力值并具有足夠的能力。啟動壓力應根據工藝要求確定,當工藝無特殊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當調壓器出口為低壓時,啟動壓力應使與低壓管道直接相連的燃氣用具處于安全工作壓力以內。
②當調壓器出口壓力小于0.08MPa時,啟動壓力不應超過出口工作壓力上限的50%。
③當調壓器出口壓力不小于0.08MPa,但不大于0.4MPa時,啟動壓力不應超過出口工作壓力上限0.04MPa。
④當調壓器出口壓力大于0.4MPa時,啟動壓力不應超過出口工作壓力上限的10%。
(八)放散管的高度要求
調壓站放散管管口應高出其屋檐1.0m以上。
調壓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4m;設置在建筑物墻上的調壓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應高出該建筑物屋檐1.0m。
地下調壓站和地下調壓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也應按地上調壓柜安全放散管管口的規(guī)定設置。
注意:清洗管道吹掃用的放散管、指揮器的放散管與安全水封放散管屬于同一工作壓力時,允許將它們連接在同一放散管上。
(九)調壓站內調壓器布置要求
(1)調壓器的水平安裝高度應便于維護檢修。
(2)平行布置2臺以上調壓器時,相鄰調壓器外緣凈距、調壓器與墻面之間的凈距和室內主要通道的寬度均宜大于0.8m。
(十)地上式調壓站建筑物設計要求
地上式調壓站建筑物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調壓室與毗連房間之間應用實體隔墻隔開,其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隔墻厚度不應小于24cm,且應兩面抹灰;
(2)隔墻內不得設置煙道和通風設備,調壓室的其他墻壁也不得設有煙道;
(3)隔墻有管道通過時,應采用填料密封或將墻洞用混凝土等材料填實。調壓室及其他有漏氣危險的房間,應采取自然通風措施,換氣次數每小時不應少于2次。
城鎮(zhèn)無人值守的燃氣調壓室電氣防爆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50058—2014《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調壓室內的地面應采用撞擊時不會產生火花的材料。
調壓室應有泄壓措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調壓器室的門、窗與鍋爐室的門、窗不應設置在建筑的同一側。調壓室的門、窗應向外開啟,窗應設防護欄和防護網,重要調壓站宜設保護圍墻。
設于空曠地帶的調壓站或采用高架遙測天線的調壓站應單獨設置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值應小于10Ω。
站內露天工藝裝置區(qū)邊緣距圍墻不應小于10m;站內露天工藝裝置區(qū)邊緣距辦公、生活建筑不應小于18m;站內露天工藝裝置區(qū)邊緣距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不應小于20m。
(十一)地下式調壓站建筑物設計要求
地下式調壓站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m,建筑物結構宜采用混凝土整體澆筑結構。地下式調壓站必須采取防水措施;在寒冷地區(qū)應采取防寒措施。調壓室頂蓋上必須設置兩個呈對角位置的人孔,孔蓋應能防止地表水侵人,室內地面應采用撞擊時不產生火花的材料,并應在一側人孔下的地坪設置集水坑,調壓室頂蓋應采用混凝土整體澆筑。
(十二)臨時放散火炬設置的技術要求
放散火炬應設置在帶氣作業(yè)點的下風向,并應避開居民住宅、明火、高壓架空電線等場所;當無法避開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放散火炬的管道上應設置控制閥門、自動點火裝置、防風和防回火裝置。放散火炬應高出地面1.5m以上,放散燃燒時應有專人現場監(jiān)護,嚴格控制火勢;監(jiān)護人員與放散火炬的水平距離宜大于25m。放散火炬現場應備有有效的消防器材。
四、試運投產
(一)編寫調壓站投運置換方案
根據要求描述投運調壓站的情況,確定置換方案編制依據是否正確、無錯漏,選擇適合的置換及檢測方法,計劃好置換時間及不可預見情況說明。
(二)繪制調壓站工藝流程圖
首先,在A3圖紙上繪制流程圖邊框、標題欄。
其次,在A3圖紙上繪制場站設備和場站主要流程。對草圖進行檢查核對,無誤后進行描圖。描圖工作完成后,將相關設備圖例和文字一一對應繪制在圖樣右邊適當位置,從上往下布置,并將設備材料按規(guī)定填寫在設備材料表內。在圖樣上標注管線規(guī)格、閥門、設備的編號和型號規(guī)格。
最后,按要求填寫標題欄,并保持圖樣清晰整潔,比例適當,布局美觀。
(三)試運投產安全措施
試運投產前,要對員工及相關方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在清管、置換期間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管道兩側50m以內。
天然氣管道內空氣置換應采用氮氣或其他無腐蝕、無毒害性的惰性氣體作為隔離介質,不同氣體界面間宜采用隔離球或清管器隔離。天然氣管道置換末端必須配備氣體含量檢測設備,當置換管道末端放空管口氣體含氧量不大于2%時即可認為置換合格。
試運投產期間,需要加強管道穿(跨)越點、地質敏感點、人口聚居點巡檢。試生產運行正常后、管道竣工驗收之前,應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安全驗收評價機構不得與預評價為同一家機構,并應進行安全設施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