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安全技術措施-云南電工知識分享
(1)、供電系統(tǒng)應安裝漏電裝置。向移動高壓電力設備供電的變壓器應采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方式,且中性線不得引出;當采用中性點經(jīng)限流電阻接地方式供電時,必須將變壓器接地和移動設備外殼用架空線或電纜接地線連接起來。向固定設備供電的變壓器,一般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方式,固定設備外殼必須直接重復接地。
(2)、在帶電導線、電氣設備及油開關附近,不得有引起電氣火災的熱源。
(3)、每班必須安排專職電工進行電器設備的完好處理,機電隊長負責監(jiān)督檢查,達不到完好標準有權停止生產(chǎn)。
(4)、機電設備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完好,否則立即更換。
(5)、 嚴禁帶電檢修、搬移設備。搬移時必須將所有的開關把手打在斷電位置,并掛上“有人作業(yè)、不得送電”的標志牌。
(6)、 機電設工種人員和機械設備司機必須堅持上崗,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轉(zhuǎn)載機的停開必須以電鈴為信號進行聯(lián)系,并規(guī)定;一聲停,二聲開,機投機尾必須打好壓柱,拆除、移動時必須斷電 ,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人員乘坐,嚴禁用拉運物料和設備。司機嚴禁站坐在設備正前方操作,操作時必須注意力集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停機由專人處理。
(7)、電纜和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掛在巷道兩邊,相互之間應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
(8)、 井下供電設施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十不準”電器設備實行“三專兩閉鎖”堅決杜絕電器失爆。
(9)、井下電鉗工必須嚴格按《安全規(guī)程》和《電鉗工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10)、井下工作面設備杜絕失爆,并按規(guī)定進行整定。
(11)、 電器設備停電檢修、搬遷等作業(yè)時,必須遵守停電、驗電、放電、架設接地線和裝設遮攔等項規(guī)定和要求。
(12)、通訊和信號電纜應同電力電纜分掛在巷道兩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
(13)、電纜與設備連接處必須防潮密封,電纜芯線的連線應用套管夾緊或用焊錫接頭。接頭處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接觸電阻不得大于800μΩ。
(14)、電氣設備的接地部分必須用單獨的接地地線與接地裝置相連接,不得將多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串聯(lián)接地。
(15)、嚴禁用金屬管道以及電纜鉛護套作為接地極。
(16)、操作電氣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非專職和非值班人員,嚴禁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②、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③、操作人員身體任何部分與電氣設備裸漏帶電部分的最小距離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表24”的要求;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隔欄、護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