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縣消防救援大隊開展精準幫扶宣傳活動
連日來,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消防救援大隊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積極深入塘子街道、七星鎮(zhèn),面向老、弱、病、殘、孤寡、留守、困難老黨員等弱勢群體開展消防宣傳上門走訪幫扶活動。
活動前,按照消防宣傳精準幫扶工作計劃,大隊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區(qū)的協(xié)助下,對轄區(qū)內老、弱、病、殘、孤寡、留守、困難老黨員等弱勢群體人員進行登記造冊,了解掌握需上門開展消防宣傳服務對象基本情況和基本需求;顒又,大隊從轄區(qū)登記在冊的弱勢群體名冊中挑出最急需幫扶的12家對象,由消防救援人員、社區(qū)負責人采取“進村入戶”的方式,“面對面”的向居民講解家庭用火、用電、用氣注意事項以及如何正確撥打119火警電話、火場逃生自救、初期火災處置等消防基本常識。同時,給被幫扶對象贈送了滅火器,發(fā)放了消防宣傳資料,消防救援人員耐心教他們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使扶貧人員確實感受到消防的溫暖和關懷,樹立和發(fā)展了消防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此次活動共發(fā)放宣傳資料100余份、滅火器24具,進一步擴大了消防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通過此次幫扶活動,切實提高弱勢群體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火災防控能力,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的危害,起到了“教育一個人、影響一個家、帶動一大片”的良好效果
消防設施操作證
在新出的國家職業(yè)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2019版》中,原來的“建(構)筑物消防員”改為了“消防設施操作員”。并將證書項目分為了“消防設施監(jiān)控操作”和“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yǎng)”兩個職業(yè)方向。新政策明確要求了監(jiān)控和操作設有聯動功能的消防中控室和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保的人員都必須持有中級及以上證書。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處罰,并督促單位調整具備崗位技能的人員上崗,確保消防設施正確運行,切實提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維護消防安全形式穩(wěn)定。
發(fā)證部門:
老版的建(構)筑物消防員證書上分別是人力資源部、公安部消防局以及省消防技能鑒定中心三個部門聯合發(fā)證;新版的消防設施操作證則是人力資源部、應急管理部以及省消防技能鑒定中心發(fā)證。
應急管理部公布《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在法律責任一章中,新增了七項消防行政處罰。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規(guī)定落實值班制度、值班人員無證或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將受到罰款處罰。
1、新增的七項消防行政處罰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在高層民用建筑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yè),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xù)、進行公告,或者未落實消防現場監(jiān)護措施的;
(二)高層民用建筑設置的戶外廣告牌、外裝飾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筑立面防火結構的;
(三)未設置外墻外保溫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或者未及時修復破損、開裂和脫落的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的;
(四)未按照規(guī)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
(五)未按照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
(六)因維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