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礦山安全:井下施工 | 安全注意事項
下井人員“九不準”
1.喝酒者不準下井。 2.不穿戴好防護用品者不準下井。 3.耳聾、嚴重近視、精神病和高血壓不準下井。 4.休息不好者和情緒不正常的不準下井。 5.未培訓(xùn)井下安全教育的人員不準下井。 6.在井口(采場)和井下不準擁擠、打鬧和睡覺。 7.井下不準大小便,保持井內(nèi)衛(wèi)生。 8.井下停電后,無照明不準亂走動,應(yīng)在安全地點等待。 9. 衣服和其他物品不準掛在電線路、電纜、變壓器和電阻器上。 井下人員“八留意” 1.在井下行走要留意頭上、腳下是否有障礙物,不得蹦蹦。 2.在平巷行走要留意前后往來車輛,要在15米以外躲車,更不需在道盤和拐彎躲車。 3.在工作中要經(jīng)常檢查工作面四周的安全和通風防塵狀況,發(fā)覺問題就地解決。 4.干部和老工人要留意關(guān)心照看新工人的安全,要相互關(guān)心、互相愛護、樹立深厚的友情感情。 5.到有人作業(yè)的天井上,要與上部人員聯(lián)系好,得到同意后方準上去,上天井時不要搶上搶下,攜帶物品的人員可先下,后上,每架梯子只準一人上下。 6.帶有利刃的工具下井時,要注意將刃尖包好裝入保護袋內(nèi),上下梯子把工具裝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內(nèi)。 7.凡到井下檢查工作和生產(chǎn)勞動的人員,首先注意檢查工作面的頂幫浮石與支護狀況及檢查四周環(huán)境安全,發(fā)覺有危險,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嚴禁違章冒險作業(yè)。 8.凡在井下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熟識各主要巷道和通往各中段及地面的安全出口。 井下人員“六禁止” 1.禁止從高處向下拋擲物品,或提升井、通風井、人行并扔任何東西。 2.禁止打殘眼和帶有盲炮作業(yè)。 3.禁止單人進入無人作業(yè)的天井和偏僻危急的區(qū)域作業(yè)。 4.禁止進入報廢的老空區(qū),因工作需要進去,必須經(jīng)過相關(guān)批準。 5.禁止帶浮石作業(yè),嚴格敲幫問頂制度,在處理浮石時,不得進行其他作業(yè),清理浮石人員要選擇安全地點和退路。 6.禁止從正在放礦漏斗處通過或站在漏斗的迎面。